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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与奥运不得不说的故事 ——且看知识产权如何促进奥运发展
发布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31  浏览量:3643次

    前言


    里约奥运会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奥运会的比赛非常刺激,深深吸引着观众,其实,每次奥运会举办地的争夺也不亚于一场激烈的奥运比赛。但是在三十年前,举办奥运可不是一个好差事,对于举办国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是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改变了这一切......


    知产与奥运不得不说的故事 ——且看知识产权如何促进奥运发展


    (图片来源于网络)


    知识产权助力奥运


    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之前,奥运会一直遵守着非商业化的原则,虽然也会涉及到一些奥运相关的授权,但是程度很低。然而1972蒙特利尔奥运会以及1950年莫斯科奥运会的巨额亏损使得承办奥运会变成了一项苦差事,各国都不愿意承担奥运会的巨大花销,使得奥运会的承办变得无人问津。但是洛杉矶奥运会使得这一切发生了转机......


    本次奥运会的奥组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许可权来运作洛杉矶奥运会,奥运知识产权的许可权得到了极致的运用。


    首先,其通过公开竞标出售奥运会的转播权,最后以2.25亿美元的天价成交。其次,洛杉矶奥组委对特许权进行分类,第一次将奥运会的商业赞助分为赞助商、供货商、营销许可证三大类,每一类都授予相应范围的许可权,并分为排他性和非排他性的许可。


    通过对奥运知识产权许可权的充分运用,洛杉矶奥运会不仅筹集到了足够的经费,而且还创造了2.25亿美元的盈利,开创了奥运会历史上最成功的一次商业运作。为国际奥委会利用知识产权,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在全球的发展提供了绝好的范例。此后,国际奥委会逐渐建立起了日趋完整的奥运知识产权的特殊许可体系。


    什么是奥运知识产权


    奥运知识产权主要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国际奥委会专有的知识产权。


    例如: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第二种是奥运会组委会继承申办、筹建以及举办奥运会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但是从当届奥运会结束的第二年开始,这些权利就会归国际奥委会所有。


    例如:奥运会申办委员会的标志,奥运组委会的奥林匹克徽记,奥运会徽记,奥运会旗帜,奥运会的口号,奥运会吉祥物,“城市+年份”的奥运会标识,奥林匹克火炬、徽章、奖牌和纪念章等设计,奥运会证书,奥林匹克出版物,与奥运有关的各种数据库和统计数据等。


    第三种是各国奥委会拥有的知识产权。


    主要是各国奥委会的名称和徽记。但各国奥委会在使用这些名称和徽记时,必须符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种为奥运会赞助商,转播商等拥有的权利。


    主要包括:奥运会电视转播权节目;授权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商品;与奥运会密切相关的作品;与奥运会密切相关的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等。


    侵犯奥运知识产权的类型


    奥运会的知识产权包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所以很多商家都会铤而走险,借奥运的东风来推广自己的产品,奥运知识产权侵权的种类也是五花八门。


    首先是埋伏式营销行为,这种侵权也是最常见的奥运侵权种类。是指一个公司在非赞助商的身份下,围绕奥运会开展营销活动,以此侵入公众意识,占据消费者的智力空间,从而避开昂贵的赞助费,以低成本实现品牌知晓和品牌形象推广。常见的有赞助新闻媒体发动与事件、活动相关的广告战、赞助奥运的杰出人物、典型代表、巧妙实现对接、反其道而行之。


    其次是商标侵权。奥运会商标侵权是指未经授权而使用奥运会相关标志的行为。奥运会相关标志是国际奥委会的专属财产,第三方只有在经过授权或者交纳许可费后才能使用。但是一些不法商家会利用奥运会的契机在自己的商品上印上奥运会的相关标识,引起消费者误导。比如汕头金味公司奥运五环侵权案,最终中国奥委会胜诉,汕头金味公司败诉,赔偿中国奥委会500余万元。


    再次是专利侵权。在奥运体育之中,专利的种类繁多,包括提高成绩的训练方法,还包括先进的工具设备。奥运体育知识产权可以为个人和企业赞助商带来巨大经济利益,所以也是奥运侵权的重灾区。


    除了以上这些侵权方式外,还有一类相反的类型,那就是奥运相关标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020年东京奥运会会徽涉嫌抄袭他人创意的事件就闹得沸沸扬扬,最终以东京奥组委宣布撤销该奥运会徽标识结束,是2020年东京奥运会的一个巨大丑闻。


    奥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国际奥委会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依据,一是《奥林匹克宪章》,二是《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在这二个文件中,国际奥委会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具体范畴和保护要求均有专门和详细的规定。此外,在保护时限上,国际奥委会要求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中的部分内容(包括可能属于著作权、专利权的内容)进行永久保护,而且不必通过登记和注册。


    国际奥委会在确定奥运举办国时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各国必须建立完善并且可实际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现来保护奥运知识产权。


    美国1978年颁布《奥林匹克与业余体育法案》和1980年初期法院判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支持,给予了洛杉矶奥运会在商业化运作方面的法律保障。而澳大利亚是第一个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立法的国家,相继出台了《奥林匹克五环及标记保护法案》(1987),《悉尼2000年奥运会名称和标记保护法案》(1996)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我国在申办北京奥运会时,也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北市政府颁布了保护奥运知识产权的《北京市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此后颁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这些都为建立我国奥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


    结束语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奥运与知识产权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各企业在利用奥运周期进行宣传时一定要注意不要侵犯了奥运知识产权,否则可能“鸡飞蛋打”,得不偿失。而各位小伙伴在分享奥运喜悦的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否则一不小心就和奥运知识产权“撞车”了噢。


    虽然奥运看似远在天边,但它其实与我们息息相关。


    来源: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作者:陈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