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务·贯标·商版
新闻资讯
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系统化、优质化、高效化的知识产权纵深服务
公司新闻
保护商业秘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国——“学习新思想,奋进新征程”学习心得征集活动
发布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502次

护商业秘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国

作者:知识产权诉讼合规部 马雪梅

随着2021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已经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研究的核心,我国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研究日益深化。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源泉,保护商业秘密,构建中国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国刻不容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之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202211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修订草案第十条明确提出,国家推动建立健全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一体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其中,企业对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是最为基础、核心的环节。2022年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中,南京商业秘密保护入选。由此可知,保护商业秘密对企业、对国家而言均十分重要。

一、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其中包括商业秘密。第501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21条规定,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 

1、构建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

随着知识产权强国方针政策的逐步落实,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商业秘密的重要性,构建覆盖企业商业秘密的从始至终的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变得尤为重要。比如:对内,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对与可能掌握和接触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员定期对企业商业秘密秘点进行梳理并严加保管以备不时之需;对外,与合作单位就未公开的商业秘密展开合作时签订保密协议并对可能有争议的权利归属做好约定。

2、增强企业创新研发能力

对于技术秘密而言,商业秘密比的就是研发能力,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也要增强企业自主的创新研发能力,为企业增加更多更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在研发的过程中也要对阶段性成果进行保护,商业秘密不要求形成完整的技术方案,阶段性成果比如实现数据、研发过程等也具有价值性。

3、聘请专业人士进行维权保护

随着企业的逐步壮大,其商业秘密的价值不言而喻,虽然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进行约束,但商业秘密泄露的问题在企业发展中却时有发生。遇到商业秘密泄露等问题出现时,为了使企业更好的发展,避免商业秘密更多的泄露,企业一定要聘请专业人士对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维权保护,比如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