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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久律所多人通过2021年度四川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
发布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07  浏览量:1208次

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知促发〔2021〕24号)等文件要求,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经采取网上申报、资格审查、现场答辩等环节,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同意王芸等67人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9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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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芸,事业合伙人韩洋,知识产权诉讼合规部经理曹晋玲、分析评议部经理王波入选该名单。


名单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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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高级知识产权师

 

1.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理论、方法、技能等,对本专业理论知识有系统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国内外现代知识产权管理科学及发展趋势有较为科学把握。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知识产权实践中重大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3、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全国一级学会(协会)等主办的学术征文、学术会议上发表,并经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著(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其中合著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均已正式出版。

 

2)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问题,本人撰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政协提案、建议方案等,或撰写的行业标准、知识产权导航分析报告、知识产权布局方案、专利检索报告等,被市(州)、厅(局)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采用1篇以上。

 

4、任现职以来,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点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与发展问题的调研工作,提出的建议或方案,对加强和改善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2)作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等领域的项目负责人,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制定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或重点发展规划和课题,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直接主持、承担或指导知识产权领域内3项以上大型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主持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活动5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部分内容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