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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际专利申请创下新纪录
发布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15  浏览量:2426次

内瓦, 12-03-2012
PR/2012/705

2011年,WIPO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马德里体系”)下提交的国际商标申请达到历史最高数字,共有42,270件申请,比2010年增长6.5%。来自欧洲联盟(欧盟)成员国的申请在所有国际商标申请中占一半以上(57.4%),而中国仍是商标保护指定最多的国家。

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说:“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让每家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出口策略保护自己的品牌,具有极佳的资金效益。马德里体系2010年出现的活动复苏在2011年得到进一步巩固,国际商标申请量数字创下了新的纪录。”

马德里体系申请量最高的前十个国家中,增长率最高的是俄罗斯联邦(+35.6%),接下来是欧洲联盟(+24.5%)、美利坚合众国(+15.5%)和中国(+11.5%)。

国际商标注册簿中登记的国际注册增长了8.5%,2011年新颁发了共40,711件注册。

2011年WIPO还登记了21,754件国际商标续展,反映了在全球经济形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企业对其既有品牌的持续重视。

2011年国际外观设计活动也出现增长,WIPO根据有59个成员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受理了2,521件申请,比上年增长了5.7%。

马德里体系——地区与国家申请趋势(表1)

申请量排名的前十位与2010年相比没有变化。但是,2011年,内部市场协调局(商标与外观设计)(OHIM)超过德国成为最大的申请来源,2011年有5,859余件国际申请,比2010年增长24.5%。

德国申请人排名第二,提出了5,000件国际申请,占总数的11.8%,设在美利坚合众国的申请人排名第三,有4,791件国际申请,占总数11.3%。法国名列第四,有3,804件申请,占总数9%。瑞士仍为第五位,有2,933件国际申请,占总数6.9%,接下来是意大利、中国和比荷卢(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

欧盟国家合计共有24,275余件国际申请,在2011年的总数中占57.4%。这一数字既包括通过有关国家的国家商标局提交的国际申请,也包括通过OHIM提交的申请。

排名在前的申请人和注册人

诺华(瑞士)有125件国际商标申请,是2011年申请量排名第一的申请人,接下来是菲利普莫里斯(瑞士)、勃林格殷格翰药业(德国)、吉瑞大药厂(匈牙利)、雀巢(瑞士)、飞利浦(荷兰)和BMW公司(德国)。

汉高公司(德国)是持有马德里体系注册最多的注册人,共有2,364件国际注册。2011年年底,排在前20位的注册人是:汉高(德国)、杨森制药(比利时)、诺华(瑞士)、欧莱雅(法国)、联合利华(荷兰)、雀巢(瑞士)、赛诺菲–安万特(法国)、巴斯夫(德国)、ITM企业(法国)、利得(德国)、拜耳(德国)、勃林格殷格翰药业(德国)、西门子(德国)、BIOFARMA(法国)、吉瑞大药厂(匈牙利)、先正达(瑞士)、飞利浦(荷兰)、菲利普莫里斯(瑞士)、默克(德国)和KRKA(斯洛文尼亚)。

被指定最多的缔约方(表2)

申请人在提交国际申请时,必须指定希望对其商标进行保护的缔约方。申请人还可以在国际注册有效期内随时提出后期指定,将国际注册的效力延伸到其他成员。这样,国际注册的注册人可以根据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和出口策略,扩大商标保护的地理范围。

2011年新国际注册和后期指定中的指定数为323,855,比2010年增长8.1%。

2011年被指定最多的十个成员与2010年相同,即:中国(18,724件指定)、欧盟、美利坚合众国、俄罗斯联邦、瑞士、日本、澳大利亚、大韩民国、土耳其和乌克兰。

另外40个被指定最多的缔约方,除以色列首次入榜、位列第24位,吉尔吉斯斯坦位列第39位和乌兹别克斯坦位列第40位以外,其余没有变化。

最受欢迎的商品和服务分类

申请人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必须根据一种称为“尼斯分类”的国际分类制度指明商标将用于的商品或服务。2011年登记的国际商标注册中,最受欢迎的商品和服务分类是第9类(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等),占总量的8.9%;第35类(包括办公事务、广告和商业管理等服务),占总量的7.3%;第42类(包括科学、工业或技术工程师和计算机专业人员提供的各种服务),占总量的5.3%;第25类(包括服装、鞋、帽),占总量的5.2%;第41类(包括教育、培训、娱乐、文体活动领域的各种服务),占总量的4.5%;第5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制剂),占总量的4.5%。

外观设计申请——2011年的海牙体系

2011年,国际外观设计申请增长5.7%,WIPO登记的国际注册达到2,363件(含12,033项外观设计),比上年增长6.6%。申请人申请的外观设计数量增长最多的有德国(+47%)、瑞士(+18%)、挪威(+112%)、克罗地亚(+1087%)、列支敦士登(+50%)和丹麦(+216%)(表3)。

主要用户中,德国的申请人排名第一,有3,395项外观设计,占总数的28.2%。接下来是以下国家的申请人:瑞士(2,787项外观设计,23.2%)、美利坚合众国(1,287项外观设计,10.7%)、法国(912项外观设计,7.6%)、荷兰(656项外观设计,5.5%)和意大利(634项外观设计,5.3%)。土耳其、奥地利、比利时和西班牙也名列前十,各有150项以上外观设计。(表4)

国际外观设计体系允许不居住在海牙体系一个缔约方的申请人申请保护,只要申请人与一个成员国——不管是国家还是政府间组织,有联系即可。美利坚合众国的申请人主要属于这种情况。

按申请保护的外观设计数计算,欧洲联盟(欧盟)是被指定最多的缔约方。对欧盟的指定共含有8,440项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总数的76.2%)。被指定最多的接下来是瑞士,有7,593项外观设计(68.5%);土耳其有4,631项外观设计(41.8%);乌克兰有2,550项外观设计(23%)(表5)。

宝洁(美国)名列最大用户首位,2011年WIPO共收到167件外观设计申请。宝洁之后是斯沃琪集团(瑞士)、飞利浦(荷兰)、吉列公司(美国)、戴姆勒公司 (德国)、雀巢(瑞士)、伟视达(土耳其)、大众(德国)、利得(德国)和博朗(德国)。

包装(多数是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和商品运输及装卸用容器,如塑料瓶,占国际注册的13.2%。接下来是钟表(9.6%)和家具(7.3%)(表6)。

背 景

马德里体系

WIPO管理的马德里体系,让商标所有人可以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一件申请、一种货币(瑞士法郎)、一次缴费,在多达85个国家获得商标保护。

希望使用有85个成员的马德里体系的申请人,在申请国际保护之前,必须先向相关国家或地区商标局提出商标保护申请。依马德里体系进行的国际注册,与在国际注册中所指定的每一个缔约方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具有同等效力。如果被指定缔约方的商标局没有驳回保护申请,或者发出的驳回被******,则该商标所受到的保护如同已在该主管局注册一样。之后,国际注册可以通过办理简单的程序来加以维持并予以续展。通过这种方式,这一体系为商标注册人提供了一种在多个国家获得并维持商标保护的成本效益高且行之有效的途径。

仍然有效的历史最悠久的国际注册商标属于瑞士钟表制造商浪琴,商标是在1893年首次注册的。国际注册簿设在WIPO的日内瓦总部。

商标是所有成功商业营销战略的一项关键内容,能让企业标明自己的商标,把它们与竞争对手的商标区分开来,在市场中宣传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品或服务,并加强顾客忠诚度。

在当今全球化和电子化的市场中,商标往往是顾客识别某一公司商品和服务的唯一途径。商标保护可以阻止试图用近似的显著标志销售低劣或类似产品或服务,搭其他公司商誉“便车”的行为。价值连城的商标一旦丧失、被淡化或被侵权,可能会对企业造成损害。

海牙体系

海牙体系让用户只需提交一份申请即可申请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不仅具有成本效益,而且便于使用。一份申请可含最多100项外观设计,指定一个或多个缔约方。假如没有海牙体系,由于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局限于申请保护的领土,设计师就必须要在其要求保护的所有领土上分别提出申请,有时在一个领土上就要提出多份申请。在海牙体系中,不管申请人选择多少成员,只需一份申请。成员的主管局接下来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审查是否在其领土范围内对一个新的国际注册给予保护。此后,国际注册的效力与直接向有关主管局注册其中所含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相同。

因此,海牙体系同时具有近期和远期的优势,特别是在费用方面。例如,一件申请有五项外观设计,覆盖整个欧洲联盟,加上几个邻近国家,如瑞士、土耳其、克罗地亚和挪威,仅申请费一项,就比单独向各主管局提交国家或地区申请要少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此外,由于只用一种语言按照一套要求准备和提交一件申请,法律代理和相关服务方面也能节省支出。最后,由于在所有领土上对所有外观设计只需集中维持和管理一件国际注册,还能实现远期的大量节支。

海牙体系的基础是《海牙协定》的三个不同版本,称为“文本”,其成员各不相同。近期已经加大努力,把重点放在1999年《日内瓦文本》上,以减化海牙体系的使用。经海牙联盟大会决定,1934年文本被冻结,于2010年1月1日生效,从而简化了法律框架。2011年期间,联盟的地理范围得到扩大,芬兰、摩纳哥和卢旺达加入了《日内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