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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专利申请可获欧盟40国保护
发布者:泰州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8  浏览量:2461次

    本报讯   一件境外专利,如果向欧洲专利局申请,可获得欧盟40国的专利保护。这是记者从2日召开的欧洲专利制度研讨会上获悉的。
   
据悉,欧洲专利制度是一种集中、单一的审批制度,申请人只需使用德文、英文和法文三种官方语言中的一种提交专利申请,经审批授权后,可指定在欧洲专利局的一个、多个或全部成员国生效。目前,欧洲专利局有38个成员国,应申请人请求,专利保护还可扩展至波黑、黑山两国。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已有众多企业与欧盟发生贸易投资往来,这其中获取专利保护已成为我市企业参与欧洲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内容。今后,我市企业申请欧洲专利,可直接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申请,或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合作条约(PCT)方式提交申请。
   
据悉,截至去年,我国申请的欧洲专利仅为2049件,占欧洲专利申请总量的1.4%,日本、韩国则达到14.5%3.1%,而欧盟申请人在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达2.8万件。我国申请的欧洲专利大多集中在医药技术、计算机技术、电力机械、运动机械、能源、数字通信系统等技术领域。
   
此次研讨会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主办,省、市知识产权局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吴凯、欧洲专利局中国项目负责人佩德罗·欧桑纳、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黄志臻、副市长廖涛等出席。来自全市部分重点骨干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者、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专利行政管理人员等100多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