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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久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鱼缸”系列专利产品侵权纠纷案荣评为2013年度四川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31  浏览量:4981次

  4月25日上午,由四川省政府新闻办、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召开的2014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在成都隆重召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委政发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省外侨办、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法制办、省知识产权局、省投资促进局、成都海关、四川检验检疫局等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特邀成员单位领导,美国、斯里兰卡、韩国、澳大利亚驻成都领事馆官员,部分在川中央媒体及省、市新闻媒体共约80余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巡视员郝跃南主持。

  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黄峰发布了《2013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主要内容,省法院副院长谢商华发布了《2013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主要内容。其中,由我所代理的“鱼缸”系列专利产品侵权纠纷案荣评为2013年度四川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2013年度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中,专利案件2件,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5件,著作权案件2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件。

  会后,我所主任王芸律师表示:力久律所自成立之日起,始终以“为客户提供最满意的服务”作为立所根本,严格苛求团队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内外部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不断学习创新。正是我们对专业和服务细节的不断追求,力久律所才得以发展壮大。此次,我所代理的“鱼缸”系列专利纠纷案件能够成功入选四川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是对力久人最大的肯定和褒奖!力久人也将为实现“创建精品律所 提供一流服务 培育一流人才”这一愿景而努力前行着!(部分图片转载自: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网)

  何某销售侵犯“鱼缸”系列专利产品纠纷案[(2013)绵知执法字01、02、04、05号]

  [案情摘要] 2013年1月,我所接受专利权人余某委托,向绵阳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认为何某销售侵犯其名称为“水族箱(DGZ)”(专利号ZL201130316281.9)、名称为“鱼缸(八边LS-C)”(专利号ZL200930109629.X)、名称为“鱼缸(圆柱LS-E黑白相间)”(专利号为ZL200930109625.1)、名称为“鱼缸(MBZ)”(专利号ZL200930109627.0)等4项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产品。绵阳市知识产权局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审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于2013年3月6日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被请求人何某停止销售与上诉四项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侵权产品,并赔偿请求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