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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10  浏览量:6663次

全体力久同仁: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Ι级响应》,按照省市场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省律协、市律协、武侯区司法局的倡议,为配合省、市、区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员工、客户身体健康,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经律所研究决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成立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小组,党支部书记、事务所主任王芸为组长,熊晓果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律所综合部,陈敏为联络员。


2、延迟复工时间,实行值班制度。我所原定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复工,现定于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至2月7日(正月十四)期间,我所实行值班制度,除值班人员外,其余员工在家办公。2月10日(正月十七)除按照规定需要隔离外的全体员工到所上班。如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需要再次延长假期,将另行通知。


3、实施人员流动报告制度。律所于2020年2月3日前,完成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统计工作,包括春节期间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接触史,员工返乡/旅行地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车次情况等信息,自省外特别是疫情较为严重地区返蓉的员工应自行居家观察14天。如果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积极配合治疗,严守隔离观察有关要求。


4、建立外出、出差报审制度。复工后,全体员工原则上避免外出、出差等,尽量通过网络、电话进行交流,如确有必要外出、出差等,需提前向综合部报批(外出时间、地点、交通工具、返回时间),经审核通过方可外出、出差。 


5、实施办公区域监控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员工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消毒,少去或不去公共场所,全体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时需测量体温,并洗手消毒,办公期间避免开集体会议,暂停律所各类集体活动。对其他外来人员按照上述措施执行,并做好疫情相关的信息的登记存档工作。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来所,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方可接待。


6、确保各项业务有序推进。各业务部门保障通讯畅通,并全面梳理国内、国际业务各类官文事项,提前将相关事项通知到客户,严格把控案件流程管理,尽全力协助客户的时效官文处理不超过法定期限。若因疫情原因导致超期或权利丧失的,我所将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五零号内容,协助客户办理救济手续。


7、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律所全体员工务必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禁对疫情防控工作发表恶意评论。


8、延长假期期间紧急联系电话:

办公室值班电话:028—62013731

值班统筹电话:综合部 13550302252


感谢所有信任与支持力久律所的领导、客户及朋友们,让我们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